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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医保!这笔费用可缓缴3个月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助力纾困解难,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2022年7月起,我市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免申即享。 缓缴对象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企业“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确定名单。 缓缴期内,相关企业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正常划拨。 企业自愿不享受缓缴政策的,可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将申请书邮寄或扫描邮件发送属地医保经办机构,从申请次月开始正常缴纳医保费。(本报综合) |